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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第二次招生通知

2024年04月30日 来源:华南理工大学

各位考生:

我校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第二次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表

各院系招生计划见附件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已录取土木与交通学院硕博连读考生1名,剩余招生计划8个,其中工程博士计划不少于3个;考生报考前应与相关院系目录内意向导师联系,经同意后报名。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按照教育部下达计划数及相关高校推荐名单执行。

二、生源范围及选拔方式

主要面向我校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选拔,硕博连读生源不足时接受考生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第一次已报名但未录取的考生可再次报考)。

三、招生程序

1.报名

考生须符合《华南理工大学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报名条件(https://yz.scut.edu.cn/2023/1019/c30382a522096/page.htm)以及各院系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https://yanzhao.scut.edu.cn/Doctor/SqkhfaOpen.aspx)中所列申请要求或研究生院发布的硕博连读选拔报名要求(http://www2.scut.edu.cn/graduate/2023/1027/c14670a522925/page.htm)。

考生报考前应与所报考导师取得联系,了解导师科研方向与招生计划情况,并征询导师意见。经报考导师同意后(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在5月8日24:00前将本人简历及学术成果一览表(附件2)发至意向报考导师邮箱和院系联系人邮箱,并完成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http://yz.chsi.com.cn/)。

考生报考前须认真阅读附件3相关内容,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报考信息时均选择导师组,报考专业学位的硕博连读考生先选择学术型专业,在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确认时选择实际报考导师、报考专业。

2.资格审核

招生院系根据报考条件和导师意见,结合考生学术科研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审核不通过者不予参加材料评审和综合考核(复试)。5月11日起,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在报考院系网站公布。

3.报名确认及缴费

5月15日前,资格初审通过考生登录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anzhao.scut.edu.cn/)确认报考信息并提交相应资料。

学历审核结论为不通过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补充材料,否则报考资格无效。网上确认通过的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缴交报考费。

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须根据报考指引要求将申请材料在5月16日前(以寄送邮戳为准)寄(送)申请院系,如通过邮寄方式必须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考生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查询报考材料是否已被接收。已参加第一次报名的考生,经二次报考院系同意可采用之前报名材料无需再次邮寄。

4.资格复审及材料评审

5月16日起,院系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并组织专家对考生在招生系统内提交的学习成绩、学术科研成果、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获奖以及研究计划等方面电子版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对考生第一次报考专业与第二次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材料评审标准一致的,经院系讨论决定是否采用第一次材料评审成绩。

5.复试及录取

院系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照相应比例确定复试名单,硕博连读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则直接进入复试名单。对于已参加第一次招考且复试合格的考生,院系可决定是否采用考生第一次复试成绩。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复试以及录取规则,优先完成工程博士招生计划,优先录取硕博连读考生。

复试录取原则详见各院系网站公布的二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四、其他

1.报考信息和递交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初审结果公布时间和其他考核环节的时间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招生学院(系)的相关通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附件(https://yz.scut.edu.cn/2024/0426/c30674a543105/page.htm):

1:各院系二次招生计划表(招生院系及计划数陆续更新)

2:学术成果一览表

3: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指引

4:报考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

招生信息